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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局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
jzrt.com  发布:2007-2-3 9:41:53  来自:焦作广播电视网  浏览: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举措,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政风行风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广播电视既是党和人民的喉舌,也是为人民服务的窗口。这支队伍的素质如何,部门的形象如何,关系到新闻队伍的形象,也关系到社会精神文明的程度,乃至焦作市的整体形象。因此,政风行风建设的根本任务在于全面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达到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的和谐统一。要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加强教育,立足防范。大力宣传我局政风行风建设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弘扬正气;要继续加强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倡导和激发全体人员的职业良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思想侵蚀;要加强法纪教育,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意识,自觉以法律法规规范服务行为;要采取综合措施,从制度上形成监督约束机制,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理人。通过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宣扬好人好事,营造人人重视政风行风建设,人人关心全局荣辱的良好氛围,形成新闻工作者不得以履行职务之便为小团体和个人谋取好处和私利的良好职业道德体系。
    二、明确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任务,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
    1、坚持正确舆论的导向。新闻宣传必须坚持党性原则,要教育新闻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市工作大局服务。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2、规范新闻从业人员行为,禁止有偿新闻。广播电视的创收活动,由广告部门统一管理,编辑记者不从事广告业务,不得向采访报道对象索要钱物,或在新闻节目播出后接受采访报道对象提供的钱物、有价证券、信用卡等,不播发与单位和个人有利益关系的人情稿,播音员、主持人外出从事各种社会活动要经单位批准。全体工作人员一律不准从事或变相从事第二职业,不准以广播电视的名义行个人之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到“三严四不”,即: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谋求职务之外的权力,不获取待遇之外的利益,不结交超出正常关系的朋友,不做违规违法的事情。
    全体工作人员要从根本上制止“吃、拿、卡、要”,“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等现象的发生,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工作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敷衍应付、执法不严、不作为|和执法不公、刁难群众等失职乱作为现象,积极推进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以日常工作促进政风行风建设,以政风行风建设推动日常工作,防止在政风行风建设上把眼睛盯在评比考核时,平时不管不问,影响广播电视的社会公信力。
    三、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完善政务公开,落实承诺服务。要利用局域网,将广播电视行业法规、职业道德规范、新闻人员从业管理规定、干部职工基本行为规范、有线电视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廉政承诺等内容在网上公示,提高广播电视行业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坚持和完善行风承诺制度。凡是可以做到、必须做到的都应公开向社会承诺;凡是已经承诺的都应坚决兑现,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加强与行风监督员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和促进政风行风建设。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要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年都要把政风行风建设的具体目标纳入全年工作任务的内容,与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并实行责任追究,局长为全局政风行风建设主要责任人,分管局长为分管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具体责任人,中心主任、科室领导为本部门直接责任人,要形成合力,有效地把政风行风建设的各项工作、各项任务、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
    3、教育为主,奖罚分明,使政风行风建设的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对政风行风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旗帜鲜明地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被实名举报有吃、拿、卡、要行为,违背宣传纪律,以及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要进行认真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顶风违纪的人员,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使少数害群之马在广播电视行业内没有立足之地;对疏于管理甚至放任不正之风盛行的单位及部门,要根据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通过坚持和完善政风行风奖惩制度,在广电系统形成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行业新风的良好氛围。
    4、建立制度,强化监督,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实效。重点强化四个方面的监督:一是要加强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单位和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政风行风建设的规定和制度。二是要加强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检查是否侵害和违背群众的利益。三是要加强纪检和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四是要加强自身监督,检查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要把各项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监督的措施和手段,改进监督的方式和方法,从全局工作的各个岗位,到对群众提供服务的各个环节,加强对服务行为的管理,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批评、早纠正,防范于未然。
    四、不断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建立起行业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健全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科级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增强干部选任中的民主程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权和监督权,使领导干部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倾向和不正之风。
    2、继续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完善以聘用制和竞争上岗为核心的用人制度,以及根据不同岗位责任、劳动科技含量、承担风险程度和贡献大小等因素决定报酬的分配制度,通过改革使新闻人员的辛勤劳动得到合理的回报。
    3、以人为本,营造有利于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大力推行“以人为本”的温情执法、人性化管理,转变服务理念,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行风的根本好转。
    4、要开门纳谏,定期向社会各界发放调查问卷,从节目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水平、行业作风等方面,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认真整理,通报全局所属人员,及时改进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形成长期制度。使人民群众对广播电视行业的作风政风始终保持在满意的水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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