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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jzrt.com  发布:2007-2-3 15:08:11  来自:焦作广播电视网  浏览:
    为深入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七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廉洁兴市”的工作目标,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扎扎实实将全局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确保我局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教育的内容是党章,制度的根基是党章,监督的依据是党章,规范干部言行的准则是党章,惩治腐败的武器是党章。党委和各中心支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构建惩防体系之中,贯穿于全局各项工作之中。坚持中心组和中层干部学习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推进广播电视事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提到议事日程,做到“四到位”,即:领导力量到位,研究部署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理论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结合起来,与不断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与树立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真正解决思想上、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全面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以及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原则和思路的要求,局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长每年听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至少一至两次;每半年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认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广播电视局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和民主评议制度的意见》和《关于科级干部过错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实行问责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惩防体系构建工作,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1、工作中,局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其负责的部门作风不实、政令不畅、弄虚作假、效能低下、违纪违法以及领导干部行为不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局党委要予以问责,严肃查处或限期改正。2、因监管不力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以及本单位部门私设“小金库”或在工程设备招投标等工作中发生问题的,要严肃追究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建议上级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经济工作和群众工作“四大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必须认真执行中央、省、市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八项要求”、“十二条规定”和“十项制度”要求。认真落实局《关于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施监督的有关规定》、《广播电视局党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有关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民主评议制度的意见》、《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和《关于科级干部过错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领导干部严禁在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招、投标中徇私舞弊,要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敛钱财等,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廉洁从政。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规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为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实效,今年要重点强化四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委要把政风行风建设的具体目标纳入全年工作任务之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严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并实行责任追究。局长为全局政风行风建设主要责任人,分管局长为分管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具体责任人,各中心主任、科室领导为本部门直接责任人。要形成合力,把政风行风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教育为主,奖罚分明。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被实名举报有吃、拿、卡、要、报,违背宣传纪律,以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要进行认真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顶风违纪的人员,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疏于管理甚至放任不正之风盛行的单位及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三是规范从业行为,禁止有偿新闻。新闻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九条禁令”。编辑记者在采访活动中,不得向采访报道对象索要钱物、有价证券、信用卡等,不播发与单位和个人有利益关系的人情稿。全体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第二职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到“三严四不”:即: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谋求职务之外的权力,不获取待遇之外的利益,不结交超出正常关系的朋友,不做违规违法的事情。
    四是继续大力强化“效能革命”,推行工作质量管理标准,强化执行力建设。今年将按照市纪委工作部署,按照《焦作市党政机关工作质量管理基本标准》的要求,在全局有步骤地建立健全工作管理质量体系,全面提高机关工作质量。要坚决杜绝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全局对外窗口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损害群众利益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收视费用和维修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预防各类违纪事件发生。
    (五)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是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以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为重点,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权利》。
    第一,建立“三个监督”机制。①党内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决策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每年定期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建立纪委书记同基层责任人廉政谈话制度;建立纪检人员联系和廉政巡视制;建立领导干部任前、任中、任后“三个机制”,即任职前进行廉政谈话,廉政承诺;任职中进行廉政培训,廉政述职,廉政评议;任职后进行廉政审计,廉政总结,廉政考核,实现全过程监督。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定期对落实廉政情况进行督查,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及时进行查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搞好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对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察,把住廉洁自律关口。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党内监督检查,保证监督质量。②群众监督。坚持政务公开,建立廉政意见箱,开设廉政监督电话,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收集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整改措施,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③社会监督。每年要邀请和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特邀监督员、离退休干部等,不定期地对广播电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和评议,疏通社会监管渠道,加大社会各界的监督力度。
    第二,建立健全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职责内、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失时误事,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的行为,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第三,在监督对象上,重点加强对掌管人、财、物以及有发稿等权利的单位和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以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第四,在监督内容上,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局党委的决议、决定的监督。尤其是对中层以上党员干部正确运用和行使权力的监督,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实施到哪里,把监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三重一大”监督工作。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必须经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规程运作,严禁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严禁弄虚作假,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在招商引资、重大工程项目投资工作中,主管局长要将经费使用情况在党委会上作出详细说明,并接受询问和批评。同时,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工作中,局纪检委要组织负责全程监督,严格审核把关,对违反运作规程或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严格财务监督,打造“阳光品牌”。凡是全局财务收支情况、年度预算以及职工关心的基本建设工程、办公设备购置、招待、会议、车辆燃修等大额开支,必须经局长办公会或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各款项的支出,首先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财务审核,由主管财务的局长审批,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财务“联签会审”,实行“阳光审批”制度。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保证。因此,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坚持党委负总责,纪委组织协调,党政齐抓共管的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属各部门要大力围绕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以廉政促发展,以廉政促稳定,以廉政促和谐,以廉政促班子建设,以廉政促凝聚人心,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抓好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我局“五个不出现”、“五个明显下降”和“三个逐步上升”目标的落实,努力开创我局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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