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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民生关切 提升居住品质!详解焦作“好房子”标准及老旧小区改造举措
时间:2026-06-17
近日,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辉做客焦作广播电视台《作风建设热线》直播间,围绕市民关注的新建住宅“好房子”建设标准、规划监管措施以及老旧小区提质改造、历史遗留办证难题等热点问题,权威解读我市惠民规划举措,回应群众急难愁盼。
为持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紧跟国家“好房子”建设标准,我市去年及时出台《中心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从规划源头细化新建住宅建设标准,全方位提升市民居住舒适度与获得感。 在居住空间上,我市明确新建住宅层高不低于3米,有效提升室内采光通风和空间舒适度,告别压抑层高。 小区配套更加人性化,统一统筹规划“一老一小”活动场地,配套立体绿化,居住环境更优美。同时优化阳台、设备平台面积核算方式,进一步提升居民实际得房率,让大家买房更划算、获得感更足。 针对市民最关心的停车、充电难题,我市出台精细化配建标准: · 分区制定机动车停车配建规则,按户型差异化配比,提高大户型车位配置标准,适配家庭用车需求; · 新建住宅机动车充电车位建成占比不低于15%,所有车位全部建成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 每户配套1个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彻底解决居民日常充电困扰。 在规划监管上,我市坚持从严把关、全程管控。对项目层高、绿化、车位配比、充电设施等核心指标严格方案审查,指标不达标一律不予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竣工后,严格开展规划核实,从源头守住住宅品质底线,确保建设标准落地见效。 针对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的配套不足、休闲场地少、停车紧张、历史遗留办证难等问题,我市依托国家、省级城市更新政策,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提质改造。 通过盘活辖区闲置空地、零散地块,因地制宜新增公共停车场、口袋公园、健身设施,补齐养老服务、便民商业等基础配套,让老旧小区环境更美、功能更全、生活更便利。 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老旧房屋历史遗留办证难题,我市专门开辟专项办理绿色通道,坚持“尊重历史、便民利民”原则,分类梳理问题、逐一打通办证堵点,依法保障广大居民的不动产合法权益,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下一步,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持续推进片区化城市更新改造,持续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不断优化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让新建住宅更宜居、老旧小区焕新颜,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