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滞洪区是指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和分泄洪峰的湖泊洼地,历史上也大多为江河洪水天然的滞蓄场所。
蓄滞洪区是主要江河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水库、河道及堤防等共同防控洪水。利用堤防和河道泄洪,运用水库拦蓄洪水,如果仍不能够控制洪水,再适时启用蓄滞洪区,以分蓄超额洪水,削减洪峰,最大程度地减轻洪水灾害总体损失。
从流域防洪全局考虑,有计划地将洪水临时分泄到洪灾损失相对较小的区域,以确保重要防洪保护区、重要城市等的防洪安全,减少灾害总损失,是非常必要的。
目前,我国共有98处国家蓄滞洪区。根据国家蓄滞洪区在流域防洪体系中的地位作用、运用几率和调度权限等,按照重要程度分为重要、一般和保留3类。此外,各地也会结合当地流域、区域防洪实际需要,规划设置一批以分蓄当地洪涝水为主的地方蓄滞洪区。




